宿州市委党校认真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2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宿财预〔2019〕139号)文件精神,市委党校认真履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初步完成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宿州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掌握预算编制的范围、内容、流程和标准。二是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处室人员,立足部门实际,围绕市委党校职能和发展规划,按照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充分、合理预计各项收入,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统筹谋划项目支出,将预算编准编实编细。三是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预算编制进行审核把关,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预算编制完整、科学、合理、规范。
(财务处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