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前身中共宿县地委党训班成立。1954年4月30日,地委党训班改名为中共宿县地委党校。1956年2月5日,宿县、滁县两地委合并为蚌埠地委,宿县地委党校与滁县地委党校合并改名为蚌埠地委党训班。1956年9月,蚌埠地委党训班改名为蚌埠地委党校。1961年3月,蚌埠地委撤销,恢复宿县地委,成立了宿县地委党校。1966年6月,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党校正常工作中断。1969年9月,成立宿县地区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8年1月11日,地委决定正式恢复宿县地委党校,成立校党委。1978年11月25日,第一期干部培训班正式开学。1983年10月,党校进行复校后首次机构改革,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按照中央(1983)14号文件要求,党校取消党委会,实行校委制。1994年上半年,地委批准党校的机构改革,确定党校为地委直属事业单位。1999年5月6日,中共宿县地委党校正式更名为中共宿州市委党校。2000年3月16日,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皖编(2000)3号文件,批复中共宿州市委党校为大专体制(副厅级规格),列入中共宿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