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委常委会研究设立乡村振兴学院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分级分类抓好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培训,经2021年12月22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市委党校挂牌设立宿州乡村振兴学院。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求。设立“宿州乡村振兴学院”,是我市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将为推动“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强调,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指出,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分类分级抓好乡村振兴干部培训。我市乡村振兴学院挂牌设立后,要结合宿州实际,积极谋划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办公室 马杰 丁慧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