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层专题示范培训班学员手册
乡 镇 党 政正 职 专 题 培 训 班
县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班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
学
员
手
册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2015年3月
致 学 员
各位学员:
欢迎来到宿州市委党校参加“乡镇党政正职、县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学习培训。在校期间请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实现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学员、从工作到学习、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
2.认真阅读学员手册,妥善安排学习和休息。
3.积极参加课题研讨,认真准备,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4.自觉遵守考勤、请销假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
5.在校学习期间,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指正。
祝您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2015年3月1日
目 录
1.关于严肃培训纪律、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2.学员培训纪律“十不准”……………………………………………
3.课堂管理制度…………………………………………………………
4.乡镇党政正职专题培训班教学计划…………………………………
5.县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教学计划…………………
6.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教学计划……………
7.乡镇党政正职专题培训班人员名单…………………………………
8.县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班人员名单…………………
9.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人员名单……………
10.服务指南………………………………
关于严肃培训纪律
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党校,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加强学风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央、省、市委的一贯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客观需要。为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严肃培训纪律,培育良好学风,使广大干部在干部培训中真正受教育、提素质、强本领、正作风,现就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加强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自觉抓好学习,主动参加培训。广大干部要端正学习态度,始终保持旺盛的学习热情,做到勤奋学习、善于学习、终生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工作本领,争做学习型干部。
2、参训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培训的效果体现到贯彻落实市委总体部署上,体现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上,体现到关键时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行动上,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力戒学用脱节、言行不一。
3、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机构要立足实际,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干部健康成长开展培训,深化教学改革,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防止和克服脱离实际。要加强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搭建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平台,拓展教学空间,延伸课堂教学,增强学员的感性认识和教学的生动性。
4、从事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师要紧扣宿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调研。要及时总结、提炼、升华基层鲜活的工作实践和经验,不断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研究式、问题式、案例式、和现场式教学等新的教学方式,真正把促进我市科学发展的理念、案例更加系统生动地进教材、进课堂,力戒照本宣科、无的放矢。
二、严肃培训纪律,推进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5、培训教师要按照“研究无禁区、讲台有纪律”的要求,认真遵守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谨治学,以德施教,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要自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发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宿州发展大局相违背的言论。
6、参训干部要自觉接受党性教育,把学风建设与党性锻炼有机结合起来,以党性锻炼带动学风建设,以学风建设促进作风养成。干部应自觉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群众观教育,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的历史、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端正道德品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参训干部要积极参加党性锻炼,加强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党性分析评议会,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党性教育深入思想、触及灵魂,真正使加强党性教育的过程成为优良学风养成的过程。
7、参训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不准”:不准搞特殊化,无论什么级别,都是普通学员身份,一律住学员宿舍,吃学员食堂,厉行勤俭节约;不准带人陪读、公车伴读;不准请人代写学习笔记或论文;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私自离校;不准吃请请吃,培训期间禁酒(休息日、节假日除外);不准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公款购物相互馈赠;不准接受探望;不准冒名顶替。干部入学前,要签《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入学报到时,交培训管理人员。
三、厉行勤俭节约,维护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形象
8、干部在教育培训期间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大力弘扬刻苦研究之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9、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机构要坚持勤俭办学,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软件建设上下功夫,防止和克服在基础设施硬件上铺张浪费、追求奢华。
四、严格管理,确保学风建设取得实效
10、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干部教育条例》关于干部参训时间要求的规定,根据培训对象条件和工作需要,认真选派学员,防止多年不训或重复调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参训学员承担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确保学员能够全程参加学习。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书面请示,三天内由培训机构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批准。
1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参训谈话制度。干部参训前,各县区、各单位负责同志应就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学风等进行一次谈话,参照“十不准”,对参训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参训后,要听取学员学习情况和收获的汇报,对回到岗位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培训机构将承诺书存入学员培训档案,按照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机构,要严肃校规校纪,敢抓善管,督促指导学员履行承诺、遵守纪律;探索建立入学测试、结业考试或论文撰写制度,提高培训针对性,深化学习成果。组织部门要建立在培训中考察干部和培训成果跟踪管理制度,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训、发现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安排人员跟班管理或进行随机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学员,由培训机构报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并立即为其办理退学手续。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学员所在单位,学员所在单位派人接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作出组织处理。
13、培训结束后,党校将每位学员学习、考勤、考核成绩及在校表现等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中共宿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2014年9月10日
学员培训纪律“十不准”
1、不准迟到、早退、随意旷课,严格履行在校期间的请销假制度;
2、不准违反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随意出入、接听手机,尊师重教,专心听课;
3、不准相互吃请,学员之间、教员与学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
4、不准在现场教学、考察调研等活动中接受宴请;
5、不准公款购物相互馈赠,不得接受和赠送土特产、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劵等;
6、不准搞特殊化,无论什么级别都是普通学员身份,一律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厉行勤俭节约;
7、不准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8、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和请人代写学习笔记(论文);
9、不准公车陪读,学员参加教学活动一律乘坐学校统一安排车辆,同去同回,不得私自带车随行;
10、不准说不文明话,做不文明事,谦虚谨慎,维护自身尊严形象。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按照干部教育培训有关纪律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视情节作出通报批评、责令退学并按规定处理。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2014年9月10日
课堂管理规定
建立标准课堂秩序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学员管理“九项规定”、中纪委“干部教育培训‘25不’禁令”的重要举措,是严格规范和提升培训效果的有力保障。为规范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课堂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堂是党校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学员要遵守上课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或指定的教学地点做好课前准备,对号入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员应集中精力认真听讲,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不擅自出入教室。
三、上课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不接打电话,不收发信息,不查看信息,课桌上不摆放手机,做到课堂内无手机响声。
四、学习用品应摆放有序。课桌上除笔记本、笔及与当堂授课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外,不得摆放其他资料及物品。
五、保持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积极参与互动交流和研讨发言。
六、教学活动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上课前学员要自觉签到,下课后自觉为授课教师评估打分。
七、讲文明、讲礼貌,服饰鞋帽要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便装短裤进入教室。
八、爱护公物,不乱写乱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教学设备及教学设施,损坏东西须照价赔偿。
九、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团结友好。学员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要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如须发问,要先举手,经教师许可再发言。
十、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要注重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自觉维护班级集体荣誉,积极参与班级活动。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教务处
2015年3月1日
乡镇党政正职专题培训班
教学计划
一、教学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理论学习、问题研讨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党政正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二、教学组织形式
本班学制3天(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教学组织形式如下:
1、开班仪式 (干训科、办公室、教务处)
2、专题教学6个 (教务处)
3、专题讨论1次 (马列教研室)
4、领导培训总结讲话 (办公室、教务处)
三、教学内容
1、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安徽省委党校教育长、教授 胡忠明
2、专题辅导(经济知识)
——安徽省社科院副院长、宿州市副市长 杨俊龙
3、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武钦殿
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宿州市委党校教授 夏红莉
5、宿州美好乡村建设
——宿州市委副秘书长、市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杨维志
6、以经济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
——宿州市委党校副教授 宋远见
四、教学指导组:马列教研室 指导组组长:夏红莉
教学指导组负责小组讨论和专题研讨的主题设计并组织落实;对学员的建议或研究性报告进行审阅、评定并上报。
五、研讨题目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难点与对策?
六、教学方法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综合采用专题教学、研讨交流等教学方式,发挥教和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考核方式
学习结束前,围绕研讨专题,每人提交一份联系实际的对策性意见或建议性学习报告。
八、教学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负责本期乡镇党政正职专题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部干训科、市委党校教务处会同有关处室相互配合,共同实施本教学计划。市委党校教务处周保举同志担任本班组织员,负责做好学习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教学计划实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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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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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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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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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或讲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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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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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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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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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员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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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内
大教室 |
办公室
教务处
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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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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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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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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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式(马鹏飞副校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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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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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训科
办公室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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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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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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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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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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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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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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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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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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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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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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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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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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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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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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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钦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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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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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美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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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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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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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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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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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结合工作实际,谈谈美好乡村建设中的难点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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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香园4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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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教研室(夏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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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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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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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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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济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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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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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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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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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辅导(经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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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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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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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式(张杰副部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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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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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训科
办公室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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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题研讨班
教学计划
一、教学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理论学习、问题研讨等方式,切实提升县域企事业单位发展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教学组织形式
本班学制3天(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教学组织形式如下:
1、开班仪式 (干训科、办公室、教务处)
2、专题教学6个 (教务处)
3、专题讨论1次 (综合教研室)
4、领导培训总结讲话 (办公室、教务处)
三、教学内容
1、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安徽省委党校教育长、教授 胡忠明
2、专题辅导(经济知识)
——安徽省社科院副院长、宿州市副市长 杨俊龙
3、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武钦殿
4、创新精神与企业成长引擎 ——安徽财经大学教授 陈忠卫
5、习近平经济“新常态”与宿州经济发展的机遇
——宿州市委党校副教授 杜 林
6、道德诚信问题与企业家责任 ——安徽省委党校副教授 张 彪
四、教学指导组:综合教研室 指导组组长:杜林
教学指导组负责小组讨论和专题研讨的主题设计并组织落实;对学员的建议或研究性报告进行审阅、评定并上报。
五、研讨题目
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的难点与成效。
六、教学方法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综合采用专题教学、研讨交流等教学方式,发挥教和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考核方式
学习结束前,围绕研讨专题,每人提交一份联系实际的对策性意见或建议性学习报告。
八、教学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负责本期县域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题研讨班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部干训科、市委党校教务处会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