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宿州市委党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校机关党委:
为深入开展我校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委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宿州市委党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孟 伟 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马鹏飞 副校长、校机关党委书记
陈月芳 副校长
柳建国 副校长
戴振军 教育长
成 员:何 波 组织人事处主任
龙 峰 办公室主任
王秀荣 教务处主任
王化军 行政处主任
连 合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连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宿州市委党校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