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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有例会,每月有点评 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发布日期:2015-04-03 21:45 作者:市委党校  来源:市委党校  【字体: 】 阅读:

为推进效能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助推机关效能建设,市委党校真抓实改,真评实查,在管理上实施 “周例会”、“月点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周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由常务副校长主持召开校委班子例会,分管校长分别汇报上周工作及本周工作安排,常务副校长总结并研究布置本周工作。
       二、“月点评”制度。制定下发《中共宿州市委党校“月点评”制度实施办法》,“月点评”会议每月末由常务副校长主持召开,校内各处室副职以上人员参加,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安排;由分管校领导逐一点评,指出问题并提出进一步要求;最后由常务副校长进行总评。
       三、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制定下发《中共宿州市委党校岗位目标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岗位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处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处室人员与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目标。年终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四、强化职责,效能督查常态化。由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市委党校效能督查管理办法》,实行各处室效能建设零报告制度。每月各处室开展自查自纠,月底由各处室负责人填写效能建设月报表,书面向校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处室人员执行情况。效能督查员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督查。
 

(市委党校办公室 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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